关于金融支持工业技改的若干意见
点击量:发布时间:2022-05-19 15:58
关于金融支持工业技改的若干意见
宜府办发〔2018〕58号
一、着力强化技改融资支持宜府办发〔2018〕58号
(一)提高工业融资比重。通过再贷款、再贴现、评优评先等差异化支持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信贷准入标准,重点围绕“两化”融合、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业产品升级换代、军民融合、绿色工业、规模扩张等领域,切实提高技改贷款、工业融资比重,确保技改贷款、工业贷款增速不低于总贷款增速。
(二)建立产融对接服务平台。依托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机构,建立企业投融资对接服务平台,配套建立动态更新的技改企业及项目信息库,定期通过座谈会、宣讲会等形式向银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推送区域内技改项目信息、投融资需求信息,向企业推介金融机构信贷产品、股权投资信息,定期开展银企对接、技改项目融资路演等活动,促成产融合作。
(三)实行“一企一策”工作机制。对于重点技改项目
由人民银行与经信部门分别协调金融机构与企业主体,明确主办银行,制定金融支持技改的“一企一策”解决方案。主办行全权负责项目跟踪对接、信贷支持,按月度通报信贷支持情况,其中,投资较大的,由主办行组建银团贷款予以支持。
二、不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一)实行专项技改贴息。积极争取省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由经信部门联合贷款银行向省级经信部门申请贴息。同时,市、县两级财政设立技改专项贴息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技改贴息,市级资金对企业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的贷款贴息(单笔年度贴息不超过50万元,贴息期不超过3年)。
(二)加强政策性担保增信。鼓励和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企业技改的支持作用,对于积极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和技改工程实施的县(市、区)政府融资性担保公司,当地政府可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专项借款、保费补助及业务奖补等政策给予支持。
(三)切实帮助技改企业开展信贷周转。实现县级中小企业应急周转资金设立全覆盖,并根据当地市场需求扩大资金规模,提高运作效率。充分利用市、县两级建立的中小企业应急周转资金,帮助技改企业开展信贷资金周转,降低其信贷周转风险与经济成本。
(四)改进工业信贷管理制度。倡导金融机构推进“放管服”改革,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切实加快审批时效。开展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创新,降低工业企业“过桥”融资成本与资金断链风险。对资金周转出现暂时困难但仍具备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大中型企业,在做好贷款质量监测和准确分类的同时,通过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贷款重组措施,缓解企业债务压力。
三、积极防范企业融资风险
(一)建立风险补偿金制度。市、县两级政府充分整合现有企业信贷支持政策,结合实际逐步设立技改项目信贷风险补偿金,资金可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其中,省、市重点技改项目库的企业发生技改贷款风险时,通过市级风险补偿金向相关银行给予30%—50%的风险补偿,单笔贷款的风险补偿不超过500万元。积极争取省级经信、财政部门的以奖代补政策。
(二)引入保证保险机制。创新开展技改贷款保证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保费进行补贴,引导保险机构面向技改企业和项目开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在降低风险的同时,提高企业的融资可获得性。
(三)建立抽贷会商机制。市、县两级人行、金融办、银监部门定期审核银行抽贷、断贷、压贷情况,对随意抽贷断贷造成正常工业企业资金链断裂的,通过调剂财政存款、公示黑名单、实施监管措施等予以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