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建设领域磷石膏综合利用奖励办法(试行
点击量:发布时间:2025-03-28 02:11
市住建委关于印发《宜昌市建设领域磷石膏综
合利用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按照《关于印发<宜昌市磷石膏综合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市财规〔2018〕1 号)的有关规定,对利用我市磷石膏资源,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工业产品,在我市注册的生产企业,按实际消纳磷石膏量给予补助。
六、为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报建开辟绿色通道。对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积极争取创建省、市级示范,并争取各类资金奖励和荣誉。对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在工程观摩等活动中进行专题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