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市政府金融 办关于落实宜府
点击量:发布时间:2022-05-19 15:58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市政府金融
办关于落实宜府办发【2017】30
号文件相关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
办关于落实宜府办发【2017】30
号文件相关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
一、建立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一)在三峡产业引导基金下设子科技创业
投资引导基金,基金规模根据需要确定。
(二)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由三峡产业投
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按照三峡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和营运,通过参股支持设立天使投资、种子基金,或通过直接投资等方式支持处于萌芽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发展。
二、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研究开发的扶持力度
(一)通过科技专项后补助对全市新获批为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和列入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企业获得上级科技部门科技项目经费支持的配套支持。
(二)对新获批的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的
补贴,由县市区组织相关企业进行申报,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并兑现补贴。上述其他项目的补贴支持,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标准,按原补贴办法进行申报、审核和补贴。
(一)在三峡产业引导基金下设子科技创业
投资引导基金,基金规模根据需要确定。
(二)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由三峡产业投
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按照三峡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和营运,通过参股支持设立天使投资、种子基金,或通过直接投资等方式支持处于萌芽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发展。
二、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研究开发的扶持力度
(一)通过科技专项后补助对全市新获批为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和列入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企业获得上级科技部门科技项目经费支持的配套支持。
(二)对新获批的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的
补贴,由县市区组织相关企业进行申报,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并兑现补贴。上述其他项目的补贴支持,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标准,按原补贴办法进行申报、审核和补贴。